海南省總工會
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guī)范基層工會經費使用,使工會經費更好地惠及廣大會員職工,根據(jù)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fā)[2017]32號)以及《工會預算管理辦法》、《海南省基層工會預算管理辦法》的要求,對《海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瓊工發(fā)[2018]2號)進行了修訂。
本辦法自2024年1月1日起執(zhí)行。海南省總工會2018年1月25日發(fā)布的《海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瓊工發(fā)[2018]2號)同時廢止。
海南省總工會
2023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