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
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進一步深化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以下簡稱學生會)改革,支持和引導學生會更好地服務青年學生成長成才,特制定本意見。
一、明確職能定位。學生會是黨領導下的主要學生組織,是學校聯(lián)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學生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之中;學生會必須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學業(yè)發(fā)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xiàn)實困難, 及時反饋學校,幫助有效解決。
二、改革運行機制。學生會組織架構一般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探索實行輪值制度,學生會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zhí)行主席,執(zhí)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牽頭日常工作。學院(系)學生會屬于校級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接受校級學生會指導;加強校級學生會與學院(系)學生會的工作聯(lián)動,學院(系)學生會應當充分發(fā)揮貼近廣大同學的優(yōu)勢,可在校級學生會指導下承辦面向全校學生的具體工作項目。學生會要廣泛動員廣大同學的力量來做學生會的工作,善于在班級工作和杜團適種的基礎上開展行合學校師點、這合同平要來的活動。
三、堅持精簡原則。學生會的組織不應重疊與復雜,要優(yōu)化機構和人員規(guī)模。校級學生會工作人員一般為40人左右。生席團成員不超過5人:工作部門一般不超過6個,每個工作部門成員設負責人2至3人,工作人員一最不超過6人。部分學生人數(shù)較多、分校區(qū)較多的高??山Y合實際適當增加工作人員,但原則上不超過60人。學院(系)學生會工作人員一般為20至30人,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除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成員,均不設置其他任何職務。學生會確需主辦的重大工作或活動,可根據(jù)需要以項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學參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確遴選條件。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是學有余力、學業(yè)優(yōu)良的學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yè)前3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學生會工作。
五、嚴格遴選程序。學生會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校級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應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院(系) 黨組織同意由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學校團委聯(lián)合審查后,報學校黨委確定。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代表性,應當從校、學院(系)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領域優(yōu)秀學生典型中產生。校級學生會工作部門成員由學院(系)團組織推薦,經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和學校團委審核后確定。學院(系)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和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由班級團支部推薦,經學院(系)團組織同意,由學院(系)黨組織確定。校級學生會工作人員中來自學院(系)學生會的成員一般不少于50%。
六、規(guī)范召開代表大會。校級學生代表大會須每年召開一次。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系)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所聯(lián)系學生人數(shù)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學院(系)、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學院(系)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代表要體現(xiàn)廣泛性。學代會選舉結果應當向大會公告,并經同級黨委批準,報上級學聯(lián)、學生會組織備案。
七、堅持從嚴治會。落實《學生會研究生會干部自律公約》,踐行學生會宗旨,珍惜代表服務同學和鍛煉提高能力的機會。加強日常教育管理,堅決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問題。學生會要面向大多數(shù)同學,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接受管理,活動內容要積極向上。學生會決定重要事項或開展重大活動,須事先向學校團委報告。學生會工作人員出現(xiàn)違反校規(guī)校紀、道德失范以及與學生不相稱行為等問題的,學校團委要迅速調查核實,按規(guī)定和程序及時予以處理。
八、建立述職評議制度。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學蛟黨委學生工作部、學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評議會,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評議會從政治態(tài)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對其進行全面客觀的綜合評價。建立以服務和貢獻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參加評獎評優(yōu)、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應依據(jù)評議結果擇優(yōu)提名,不允許與其崗位簡單直接掛鉤。
九、落實黨委的全面領導。學校黨委要把學生會建設納入學校黨建工作整體格局中進行統(tǒng)籌謀劃,構建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委學生工作部統(tǒng)籌負責,團委具體指導,宣傳、教務、人事、保衛(wèi)等部門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如工作需要,學校團委書記可兼任黨委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學校黨委定期聽取學生會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學校黨委學生工作部和學校團委共同研究學生會的規(guī)章制度、工作規(guī)劃和工作人員遴選等重要事項。黨委負責學生工作的副書記分管學生會工作,負責教學工作的副校長參與學生會管理。
十、加強團委的具體指導。學生會接受學校團委和上級學聯(lián)的雙重指導。學校團委要及時向黨委匯報學生會工作重大事項,堅央落實學校黨委有關要求。明確1名團委專職副書記指導學生會,重點抓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發(fā)布重要信息,開展對外聯(lián)系、使用經費物資等事項的審核管理,確保學生會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科研院所等機構的研究生組織的管理參照執(zhí)行。其他有關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的規(guī)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